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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我国职务犯罪的根源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02  点击次数:586

  引言:本文向大家介绍我国职务犯罪产生和发展的根源,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首先,我国近几年来职务犯罪的发展,无疑是受到经济体制变革的消极因素的影响。

  (一)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首先,我国近几年来职务犯罪的发展,无疑是受到经济体制变革的消极因素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的逐步改革中,经济体制改革发生的第一震荡来自于价格。改革进入"双轨制"阶段时,在巨大价差的诱惑下,一些企业和个人不惜斥巨金收买掌握原材料审批权的国家公务员,形成了能够导致依法贿赂犯罪的有利市场。其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的激烈商业竞争也是导致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现阶段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商业竞争的残酷性必然使一些为了求得生存的企业想方设法钻现有体制的空子,进行非法商业竞争。 最后,利益分配不合理也是造成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近年来,在社会生产力得到大力发展的同时,社会分配机制却没有完全理顺,致使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鼓励下,一些靠投机取巧、钻体制改革的空子、贿买贿卖的人先富了起来。而绝大多数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人则远没有那些投机者幸运。相比之下,经商的优厚待遇使很多国家公务员感目眩神迷,那些难耐寂寞者难免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使职务犯罪有了一定生长的土壤。

  (二)职务犯罪的政治根源 几千年的封建"人治"传统,使中国法制的思想土壤和民众基础极为薄弱。以权压法、以权抗法、以言代法等现象仍是一些部门和领导者的习惯做法。首先,监督乏力是导致职务犯罪的因素之一。民主与监督是保障一个国家驶入现代化轨道的基本途径,虽然我们历来非常重视加强民主和监督制度,但毋庸讳言,由于封建特权等思想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特权思想严重,讳言监督、害怕监督的思想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监督体系的不完善和一些领导者尚不习惯于接受监督,致使一些必要的监督流于形式。其次,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也是造成公务员贪污贿犯罪的根源所在。

  (三)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职务犯罪的性质决定了它的思想根源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思想道德价值的破灭和消极思想的滋生。当一个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无疑表明他作为国家公务员所应遵循的一切有价值的道德、理想、追求、信仰已经完全破灭,代之而起的是种种消极颓废的思想和人生观。许多国家公务在参加工作的初期,甚至是较长一段时间,都能勤奋做事,踏实做人,但时间一久,这种种外因的诱惑下,便会滋生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的消极思想。有些为革命做过一辈子贡献的老同志,在临近退休的晚年,晚节不保。这些典型事例说明,一个人道德理想的树立和精神追求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磨砺,而消极思想却是短期甚至一瞬间发生的,思想的堤坝最容易被物欲的洪流冲垮。 其二,封建特权思想与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虽然许多官员也自称为人民的公仆,但事实上官本位的思想仍十分泛滥。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后,在大量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西方一些腐朽没落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和颓废思想也不可避免地传播了进来,追求感官刺激、及时行乐这些在西方也已受到批判和唾弃的东西竟然成为我们队伍中某些人的时尚,严重污染了一些国家公务员的灵魂。

  (四)职务犯罪的文化根源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文化曾长期占有统治和支配地位,是辅助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有力工具,影响了两千多年中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乃至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其表现方式为:1、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政治世俗化、生活政治化,政治权力对于社会各个层面的控制愈加严密和强大,因此,一个拥有政治权力的官吏实际上拥有贪污受贿的一切条件和机会,这正是中国历史上"富"与"贵"能够合一的根本原因。2、中国士大夫的最高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齐家的目的是为了治国、平天下,儒家文化和官僚政治结合的过程,实则也是儒家文化世俗化的过程。士大夫的最高理想与其说是修、齐、治、平,还不如说是为一种世俗的理想:读书是为了做官,做官是为了发财。所谓"学而优则士",正是这种世俗化理想的最通俗的表达。这种世俗化的价值取向造成了中国古代"无官不贪"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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