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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域管辖?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22  点击次数:823

  引言: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有哪些分类?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下文将详细解答。

  一、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二、一般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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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殊地域管辖

  1、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管辖

  对限制自由的人身强制措施不服,有原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即对人身又对财产进行了处罚或强制措施,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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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动产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而提出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共同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

  原告任选,若都选,最先立案的管辖。若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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