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57-8228099

在线咨询Online

您的位置是:毕节律师网 > 职务犯罪 > 正文

职务犯罪的三大类型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18  点击次数:605

  引言: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职务犯罪总体上分为三个类型:一是贪利的犯罪,二是渎职型的犯罪,三是侵权型的犯罪。下文将详细介绍

  贪利型的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产罪。

  渎职型的犯罪:刑法规定的有33种。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构成。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标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询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渎职型职务犯罪:以亵渎职务、以权逐权为特征,以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最为多发,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阻碍、削弱、制约国家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由此形成不安定因素,直接危害社会稳定。

  侵权型的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