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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处罚标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20  点击次数:775

  引言:随着社会发展,信用卡已成为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不可缺少的金融工具。随之信用卡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如:信用卡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根据上面的法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后使用则按着盗窃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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