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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08  点击次数:827

  引言: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犯罪的总称。为了在司法实践中便于区分金融诈骗罪中各个具体罪名之间的界线,正确地定罪量刑,修订后的刑法将金融诈骗罪分为以下七个罪,下文将详细介绍。

  (一)金融诈骗犯罪

  金融犯罪案件中以金融诈骗最为突出,一般数额巨大,波及面广,严重扰乱我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秩序。

  1.金融诈骗犯罪的特点

  金融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新《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保险诈骗等既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是单位犯罪。如,王某某和王某原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所属的两个支行的工作人员。他们勾结社会人员伪造并使用伪造的银行票据实施诈骗,造成国有银行损失4000余万元。

  (2)客体是复杂客体,具有双重性。金融诈骗在侵害财产权利的同时也侵害了金融秩序。

  (3)标的为有形标的和无形标的,即金融资金和金融信用。多数金融诈骗犯罪分子的直接目的是骗取资金,也有骗取银行开具保函、托收凭证等文件、票据,向第三者招摇撞骗的。

  (4)金融诈骗多依赖一定的职业关系。一般表现为银行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银行与客户(包括中小企业在内)之间的信用关系。

  (5)行为呈专业化、智能化、隐蔽性强等特点。

  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分析,金融诈骗案件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诈骗金额越来越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造成的损失惊人,潜藏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涉及面广,受骗人多,善后处理难,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犯罪手段专业化、职业化,狡诈隐蔽,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不断出现。犯罪分子通过破译密码、修改计算机程序等实施金融诈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单位犯罪比较多。

  四是跨国境、跨区域犯罪增加,特别是信用证诈骗案件,往往是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一旦得手,便把巨额资金转往境外,或者携款潜逃。

  2.金融诈骗罪的种类

  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犯罪的总称。为了在司法实践中便于区分金融诈骗罪中各个具体罪名之间的界线,正确地定罪量刑,修订后的刑法将金融诈骗罪分为以下七个罪: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金融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4)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5)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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